一、竞价项目范围
2025年6月1日—2027年10月31日投产或承诺投产,且未纳入机制的分布式光伏项目。
二、竞价参数
(一)电量规模。机制电量初始竞价规模为79.34亿千瓦时(按全年计算)。为保障竞价结果有效性,价格出清前开展竞争有效性检测,机制竞价交易出清规模取机制电量初始竞价规模和申报电量规模除以竞争有效性系数的较小值确定,竞争有效性系数此次为1.2。
(二)机制电量比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分布式光伏项目的竞价电量申报比例上限取80%(纳入省级清单的村级光伏帮扶电站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分布式光伏项目申报比例上限取70%。
(三)竞价上下限。光伏项目竞价上限为每千瓦时0.400元,竞价下限为每千瓦时0.200元。价格申报基本单位比例由1%调整为0.1%。
(四)执行期限。光伏项目机制电价执行期限为12年。
(五)单个项目机制电量计算公式。分布式光伏项目机制电量≤装机容量×该类型电源年平均发电小时数×申报比例上限(含自发自用电量)。具体结算电量根据项目实际上网电量、差价结算规则要求执行。